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临床经验 >> 正文 临床经验

联合治疗方案”和“分类管理办法”治疗软组织损害性疼痛患者的体会

来源:莲花疼痛网    发布时间:10/16/2012 4:24:35 PM

“联合治疗方案”和“分类管理办法”治疗软组织损害性疼痛患者的体会

   梁峻铭  (重庆南川 408400)

摘要:为了进一步确保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疼痛住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笔者摸索采用“联合治疗方案”和“分类管理办法”,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一些肤浅的体会与同道一起探讨。

关键词:联合治疗方案  分类管理办法  体会

宣蛰人软组织外科学为软组织损害性疼痛的诊断与治疗开创了一种新的模式,在临床上取得了满意的近远期疗效。为了进一步确保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疼痛住院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院摸索采用“联合治疗方案”和“分类管理办法”治疗头颈背肩臂腰骶臀腿痛患者,现将相关情况及体会报告如下:

一、一般临床资料

严格按照《宣蛰人软组织外科学》颈脊柱“六种活动功能结合压痛点强刺激推拿”检查和腰脊柱“三种试验”检查,并经过X线、CT或MRI等检查、检验排除肿瘤、结核等非软组织损害性疼痛,诊断为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疼痛的患者2259例,其中男性915例(占40.5%),女性1344例(占59.5%);60岁以上699例(占30.94%),50岁至60岁585例(占25.93%),50岁以下975例(占43.16%);合并慢病518例(占22.93%);头颈背肩臂痛381例(占16.87%),腰骶臀腿痛1444例(占63.92%),头颈背肩臂腰骶臀腿痛434例(占19.21%);急性疼痛136例(占6.02%),慢性疼痛2123(占93.98%);合并焦虑、抑郁等较严重负性情绪726例(占32.14%);下腰椎手术失败综合征(FBSS)53例(占2.35%)。

二、“联合治疗方案”和“分类管理办法”

类别

病情描述

联合治疗方案

A类

疼痛初发急性期征象严重者

压痛点强刺激推拿+中药汤剂+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对症治疗

B类

疼痛病程过久仅有肌挛缩初期征象者

银质针治疗+针灸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法治疗+康复训练

C类

疼痛病程过久有肌挛缩初期征象合并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慢病者

控制慢病,正确评估患者身体状况,选择性地应用B类联合治疗方案

D类

疼痛病程过久有肌挛缩初期征象或慢病及焦虑、抑郁等较严重负性情绪者

药物(抗焦虑、抑郁药)治疗+针刺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心身疾病严重者建议到专科医院诊治)

E类

疼痛病程过久有肌挛缩初期征象或慢病或焦虑、抑郁等较严重负性情绪者及有潜在医患矛盾者

慎用银质针治疗,加强医患沟通,辅以心理疏导,切实关心、关爱、帮助患者

注:以上治疗均需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三、治疗结果

优:820例,占36.3%,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检查无敏感的压痛点;良:966例,占42.76%,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可发现敏感的压痛点;有效:248例,占10.98%,症状和体征大部分明显改善,检查仍有相当数量的压痛点存在;无效:225例,占9.96%,疼痛、活动功能及征象、压痛点的敏感度略有改善或无改善。

上述病例由于出院时间未超过一年,恢复情况未作随访。

四、体会

从上述资料可见:老年患者占30.94%,慢性疼痛患者占93.98%,合并慢病患者占22.93%,合并焦虑、抑郁等较严重的负性情绪患者占32.14%。住院患者中,大多数系慢性疼痛患者,中老年人居多,慢病患者近1/4,有较严重的负性情绪患者近1/3,其复杂性不容忽视。

笔者将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疼痛住院患者根据其病情轻重、病变性质和治疗过程有所不同分为五类,且制定了相应的联合治疗方案:A类软组织病变性质多属急性无菌性炎症反应或急性粘连为主,肌骨骼附着处软组织损害性病变的程度较轻,用压痛点强刺激推拿、辅以中药汤剂和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对症治疗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治痛效果;B类软组织病变性质多属肌挛缩初期,用银质针治疗辅以针灸治疗、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法治疗、康复训练等方法,可以改善肌挛缩初期的肌肉和筋膜本身及其骨面附着处压痛点的一系列病理变化,在有效的时间内得到充分治疗,取得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C类软组织病变性质虽然与B类相同,但合并有慢病,在治疗措施的选择上首先应控制慢病,视其患者的年龄、体质、心脏功能评估等是否选择B类治疗,可降低银质针治疗的风险;D类软组织病变性质也与B类和C类相同,但并有焦虑、抑郁等较严重负性情绪,需经药物(抗焦虑、抑郁药)治疗辅以心理疏导,方可收到较好的疗效(个别心身疾病严重者建议到专科医院诊治,以避免疗效不佳导致医患纠纷);E类软组织病变性质与B、C、D类相同,或有慢病,或有负性情绪,除此之外,还应关注有潜在医患矛盾者,如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治疗效果不佳者、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对交代病情表示难以理解者、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特殊身份的患者等,应慎用银质针治疗,加强医患沟通,辅以心理疏导,切实关心、关爱、帮助患者,以最大程度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通过“联合治疗方案”和“分类管理办法”治疗上述病例,有效率达90.04%,医疗纠纷发生率为0。不难看出,该办法保证了银质针治疗椎管外软组织损害性疼痛住院患者的疗效,也大大降低了银质针疗法在临床应用中的风险,逐步建立起一套单病种住院患者重点管理制度。此种办法正确与否,供同道斧正。

参考文献:

1.宣蛰人  主编.宣蛰人软组织外科学[M].上海,文匯出版社,2009.05;

2.Dawn A.Marcus,MD 原著  倪家骧 孙海燕  薛富善 主译.慢性疼痛临床诊疗指南[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0;

返回>>

皖公网安备 34080202000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