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效评定标准
——摘录于“宣蛰人软组织外科学”
1、治愈:症象完全消失,恢复正常工作,未复发,无后遗症。检查:无显性和潜性压痛点存在。
2、显效:症象消失,仅在过度劳累后或气候改变时偶感不适,但无痛或麻等症象,恢复正常工作或劳动未复发。检查:特定部位的病变软组织未治愈处或治疗未彻底处,可发现潜性而不是显性压痛点。
3、有效:症象大部分明显改善,但残留不同程度的痛或麻,或症象完全消失的后期到复发不重的痛或麻,能从事一般劳动或正常工作。检查:治愈未彻底处仍有相当数量的显性压痛点残留。
4、无效:症象略有改善或根本无效;或征象完全消失的后期仍复发严重的痛或麻。检查:治疗不彻底,有更多的压痛点发现。
在上述评定标准中,除突出治愈显效外,还得强调以5年为界的标准(对仅有暂时性疗效或一年之内的短期疗效者,一律不放入论文的统计数字作报导,而只当做继续观察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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